關于個體戶所得稅!如何合理享受區域性核定低至0.3%?
個體戶,簡單來說,就是以單個自然人為單位,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體。
為什么,大多企業老板在主體公司以外,會再布局一家或者多家個體戶呢?
最主要的原因,無外乎就以下幾點:
1、登記設立簡單,經營模式相對靈活,無論是服務類還是商貿類都可以。
2、沒有25%的企業所得稅,和20%分紅個稅。
3、目前小規模開具專、普票,增值稅都減按1%的征收率征收。
4、如果入駐稅收園區,還可以享受到個人經營所得僅0.3%-1%左右的核定,稅后利潤可直接自由支配,免去了公轉私的風險。
然而,如果在園區設立小規模個體戶,合理分流主體公司部分細分業務,享受較低稅收優惠的同時,有哪些要點是需要注意的呢?
1、確保業務真實,根據實際業務情況,提前進行合理的設計、規劃。
2、規模不宜過大,滾動12個月累計營業額如果超500萬,將強制升級為一般納稅人,不能夠享受核定。
3、經營范圍不宜登記過多,根據主要的業務,確定經營范圍就好,如果一家小規模個體戶的經營范圍繁多,易引起懷疑。
4、保證證據鏈充足,比如有相應的業務合同,完成業務時的場景照片、資料等,還有資金流水一定要與合同、發票等保持一致。
備注:由于新設立的個體戶,財務制度不夠完善,難以提供賬簿等資料進行查賬征收,而且是設立在地方政府園區,可由稅務依法進行核定征收。所以對于成本票的要求并不高,還能夠幫助企業或者個人解決各種缺票問題。